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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安全须知


1、展场展位仅提供给组委会认可注册的企业,禁止私下转租、合租等行为,一经发现,责令撤展,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后果及损失自负。

2、本届展会为专业展览,禁止展示与展会主题内容无关的产品或项目,诸如:饰品、香水、玩具等,否则组委会有权没收展品及宣传资料,后果自负。

3、现场展商一切服从展馆的安全防范措施 。

4、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遵守展场的消防安全制度, 执行安全消防监督部门的意见。

5、展板, 展柜和沙盘, 模型, 图表不得用易燃材料制作; 展板与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展台高度一般不超过3.5米。

6、裸露木材及易燃物品如布、灯箱等要用合格的防火涂料或防火水覆盖。

7、不得在展区内调漆或用汽油, 酒精,稀料等易燃物品进行清洗作业, 不准存放, 使用冲压的压力容器; 展台附近禁止使用碘酒灯, 高压泵灯等高温灯具和电熨斗, 电炉等电热器具。

8、展区内禁止使用明火,使用产生火花的设备、工具时, 须在室外操作, 并派专人监护;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完工后须将产生火花的设备拆除。

9、展厅(室)内, 不得随意设置展品仓库, 其人行通道(包括主要展台周围的环行通道)的防火间距, 出、入口等必须保持畅通, 不得堆放食品、包装物和废弃物, 须及时清理。

10、展厅内所有电力供应均由组委会指定主场服务商负责安装,如果布展单位没有遵守施工管理规定并不服从组委会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布展单位负责),组委会有权暂时切断布展单位展台的电力供应。


△ 参展商必须保证参展代表遵守展览规则及主办机构或其代理人在展览中发出的所有批示。

△ 展览现场禁止大功率音响入场、禁止在各通道口摆放易拉宝等广告牌和发放宣传品,以免影响其他参展企业及参观人群。否则, 主办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展资格。

△ 为保障展场环境及食品卫生安全,现场禁止一切外带盒饭及其它食品入内。就餐请到指定的就餐区域,展厅及展位内禁止用餐。

△ 本展厅为无烟展厅,所有区域禁止任何烟火, 违者罚款500元.

以上规则,务请广大展商自觉遵守,如有疑义敬请咨询组委会工作人员。若拒不服从, 情节严重者主办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展资格并不退任何费用和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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